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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洲地質公園網絡


    歐洲地質公園網絡於2000年6月由四個地質公園成立:

    - 法國上普羅旺斯地質保護區
    - 希臘萊斯沃斯島的萊斯沃斯石化森林自然歷史博物館
    - 德國格羅斯坦/沃爾卡內伊費爾地質公園
    - 西班牙馬埃斯特拉戈文化公園

    • 地質公園之間合作的主要目標是保護地質遺產,促進歐洲領土的可持續發展。這些地質公園於2000年6月在希臘萊斯沃斯島簽署公約,宣布成立歐洲地質公園網絡。此舉的目的是分享信息和專業知識,以及確定共同的工具。
    • 首批網絡協調機構由以下人員組成:法國上普羅旺斯地質保護區的主任Guy Martini、希臘萊斯沃斯石化森林自然歷史博物館的主任Nickolas Zouros,以及德國格羅斯坦/沃爾卡內伊費爾地質公園的科學協調員Mari-Luise Frey。該網絡擁有在歐洲所有國家註冊的“歐洲地質公園”商標。
    • 2001年4月,歐洲地質公園網絡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地球科學部門)簽署了正式合作協議,將該網絡置於該組織的保護下。
    • 2004年2月,在巴黎成立了全球地質公園網絡(GGN),作為一個國際合作夥伴關係,隸屬於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旨在發展最佳實踐模式並設定保護地球遺產的質量標準,作為區域可持續經濟發展戰略的一部分。
    • 2005年10月,歐洲地質公園網絡在現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地球科學部門)合作協議的框架內,簽署了官方聲明(馬東尼宣言),根據該宣言,歐洲地質公園網絡被承認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球地質公園網絡在歐洲的官方分支。這一宣言表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可歐洲地質公園網絡作為全球地質公園網絡在全球建立類似洲際網絡的參考。
    • 2014年9月,全球地質公園網絡成為法國法律下的非營利組織(協會法案1901年),並成為非政府組織。
    • 為了認識到網絡在全球地質公園運動成功中所起的極其重要作用,以及在促進經驗共享、聯合倡議和項目形成方面的價值作用,全球地質公園網絡鼓勵加強地區地質公園網絡。
    • 地區地質公園網絡包括該地區或大陸級別的所有現有全球地質公園成員。
    • 地區地質公園網絡用於協調該地區或大陸級別的全球地質公園活動,包括信息交流和該地區的全球地質公園專業人士之間的合作。
    • 地區地質公園網絡的活動包括組織地區地質公園會議、研討會和研討班,能力建設活動、共同項目、促銷和市場活動以及共同出版物。
    • 每個地質公園網絡都設有一個協調委員會,作為地區網絡的治理機構,並根據地區地質公園網絡操作規則選舉兩名協調員和一個顧問委員會。
    • 所有地區地質公園網絡都應向全球地質公園網絡執行委員會提交年度活動報告。
    • 全球地質公園網絡的章程是該組織的基本文件。
    • 全球地質公園網絡的內部規則和道德守則定義和補充了這些章程。
    • 歐洲地質公園網絡是全球地質公園網絡在歐洲的地區地質公園網絡,遵循上述提到的全球地質公園網絡文件以及歐洲地質公園網絡操作規則。

    2015年3月31日至4月1日,巴黎舉行的歐洲地質公園網絡協調委員會第35次會議通過了以下決議:

    1. 歐洲地質公園網絡憲章仍然是啟發歐洲地質公園網絡運作和發展的基本文件。

    2. 歐洲地質公園網絡將根據全球地質公園網絡的章程繼續作為其在歐洲的地區地質公園網絡運作。

    3. 歐洲地質公園網絡基於其歷史和過去15年間發展的地質公園網絡操作指南,採納本文件所描述的現有結構和運作規則。

    4. 歐洲地質公園網絡的全球地質公園網絡個人成員將成為歐洲地質公園網絡協調委員會的成員,並可選出最多兩名個人專家參與歐洲地質公園網絡諮詢委員會。

    5. 歐洲地質公園網絡諮詢委員會包含歐洲地質公園網絡雜誌編輯委員會的一名代表。

    6. 對現有歐洲地質公園網絡結構和操作規則的更改需經歐洲地質公園網絡協調委員會決議。

    (資料來源:世界地質公園網站,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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