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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時間:111年4月30日(星期六)晚上9點00分

    二、地點:神農大飯店7樓會議廳

    三、出席人員姓名:

    • 理事:林俊全、王文誠、楊景謙、陳士文、王美欣、蘇俊豪、郭麗秋、許廣宗、王豐仁、紀權窅、蘇淑娟,共11人
    • 監事:蔡鴻義、湯錦惠、李錦發,共2人

    四、缺席人員姓名:

    • 理事:無
    • 監事:無

    五、請假人員姓名:

    • 理事:無
    • 監事:無

    六、列席人員:劉瑩三秘書長、林副秘書長子揚、陳以秤秘書

    七、主席:林俊全/記錄:陳以秤

    八、主席致詞:略

    九、來賓致詞:略

    十、報告事項:略

    十一、討論提案:

    案由一:請審議本會新會員入會申請案。   
    提案人:秘書處
    說明:

    1. 依本會章程第十六條辦理。
    2. 本期申請入會,永久會員1人(郭振陵原是個人會員,本年度申請轉為永久會員)、個人會員7人,申請人名單如下表。
    3. 若審核通過後,將通知申請者繳費以完成入會程序。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地方級解說員取得認證後之40小時實習時數之認定,提請討論。

    提案人:紀權窅理事
    說明:依據《台灣地質公園解說員認證辦法》第三條,「地質公園解說員認證必須從地方級開始。經過40小時訓練課程後,經考試及格,由各地質公園推薦,台灣地質公園學會認證。取得地方級解說員認證資格後,需在該地質公園服務40小時,並登錄於解說員護照上,才能由該地質公園推薦參加進階級解說員訓練班。」此40小時服務時數的認定是否能有學會公告統一的標準,並且考量現實情況訂定原則。

    辦法:
    建議之認證原則如下:

    1. 凡涉及地質公園之地景、生態、人文、社區相關之解說或環境教育服務皆可列為服務時數。
    2. 解說服務的內容須以宣揚地質公園核心價值為目的,場域不限於地質公園內。舉凡外部攤位推廣、網絡交流、學校機關推廣皆可認定。
    3. 不論解說服務收費與否皆可列為服務時數。
    4. 服務時數認證原則依臺灣地質公園學會公告為準,授權由各地質公園協會或當地社區發展協會認證。服務認證須載明時數、解說對象及內容、地點、日期,並提供服務照片以供查核。

    決議:

    1. 服務時數認定目前仍依《台灣地質公園解說員認證辦法》規定,取得地方級解說員認證資格後,需在該地質公園服務40小時辦理。
    2. 服務時數認證由各地質公園協會等民間團體、組織統一提報資料(載明姓名、時數、解說對象及內容、地點、日期)至本會秘書處審核後,提交理監事會議備查。

    案由三:2022地質公園深度小旅行推動計畫,提請討論。
    說明:

    1. 本(111)年度小旅行預計在雲嘉南地質公園辦理,行程如附件三(第10頁)。
    2. 為鼓勵會員參與,擬酌予補助每人500元,得攜伴1人報名。

    辦法:擬經理監事會議討論決議後,訂定日期開放報名。

    決議:照案通過,補助費用由活動組本年度經費額度(5萬元)內支應。

    十二、臨時動議:無

    十三、散會:同日23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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